《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作者哈贝马斯提出对法律和宪法的范式性背景理解加以澄清,它所针对的是法学界日益流行的法律怀疑论,尤其是我怕谓的虚假实在论,它低估了现存法律实践的那些规范性预设的经验效用。在我们自17世纪以来不断进行着的关于政治共同体之法律构成的讨论中,还表现出了一种对整个现代笥的道德实
作为法律现实主义重要代表人物之一的杰罗姆·弗兰克以对法律不确定性的深入研究著称。对这一问题的激进看法源自于他从对规则的怀疑到对事实的怀疑的转变,也正是这种转变使其以近乎反叛的方式坚守着对法律的基本信念。本书试图通过探寻弗兰克法律思想背后所隐藏的根本诉求,确证弗兰克思想重大转向的依据;严格遵循其知识增量的具体逻辑和理论脉
本书包括五编内容:1,古代编:古希腊与罗马;2,中古编:日耳曼法、教会法、城市法和商法;3,英美法编:英国法与美国法;4,大陆法编:法国法与德国法;5,全球化编:东方国家法律现代化、欧盟法与法律全球化。
印荣编著的《法理学(警官高等职业教育十二五规划教材)》简明而富有逻辑地对法的本体,法的价值,法与政治、经济、文化的关系等理论进行了全面阐释;对通贯整个法学体系的基本范畴,诸如权利、义务、法律行为、法律责任等进行了细致分析;对法治与社会建设以及法律程序、法律方法等法学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探索。
全书共分6编,26章。第一编为法理学导论部分,简要介绍了法学的概念与体系、法学的历史、法理学的研究对象与性质等。第二编为法的本体。第三编为法的起源和发展。第四编为法的创制。第五编为法的实施。第六编为法与社会。
本书收录了菲尼斯围绕自然法主题而撰写的四篇重要论文。前两篇文章是Finnis为斯坦福哲学百科全书(StanfordEncyclopediaofPhilosophy)写的词条。应该说是菲尼斯的整个道德、政治和法律哲学的最集中的呈现。读者基本可以从这两篇文章中看到菲尼斯自然法理论的全貌和整体框架。后两篇文章而涉及自然法理论
中国法制史(第二版)
法学通论
《法律论证学》是国际法哲学与社会哲学协会主席乌尔弗里德·诺伊曼教授在法哲学领域的力作。由于本书更多地是在探讨有关的理论,并未直接提出某种规范性的论证理论,因而张青波将它译为“法律论证学”。本书追求双重目标:一方面说明法律论证理论的不同进路——这些进路主要有逻辑的、论题-修辞的和商谈理论的论证模式;另一方面要给出对法律论
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法治比人治具有相当的可靠性、稳定性,更加的文明。法治也是现代文明国家的标志。本书以法治国家、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为主题,分别从法治的内容、要素、与执政的关系等方面深入探讨了如何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和法治国家,并对我国的法治建设提出了富有建设性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