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由中国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承办,聚焦法律语言交叉学科有价值的研究方向,着力推介有关语言学与法律、中西法律语言与文化对比、法律外语、法律翻译、涉外法治等领域的原创性理论成果与具有可操作性的实践及改革成果,推进法律语言与文化、法律外语教学与测试、法律话语等领域全方位、多层次的研究。
本书尽可能用通俗的语言全面讲述法学是什么、学什么和做什么,注重普及性、可读性和趣味性。从三个方面进行论述:法学是什么?这门学科学什么?将来毕业后可以做什么?从法学的定义、内涵、发展(历史、现状和未来)、学科分支和分类进行介绍。在介绍“法学是什么”的同时,突出人文内容。对法学本科生的课程设置进行概括性的介绍。结合法学毕业
欧根埃利希在中国的法社会学界可谓家喻户晓。在当代以及任何其他的时代,法的发展的重心既不在于立法,也不在于法学或司法判决,而在于社会本身。也许埃利希的这句话中就包含有任何一种法社会学原理的精髓,其著作《法社会学原理》奠定了社会法学这门学科的基本地位。作者在《法社会学原理》一书中围绕着法律发展的重心不在立法、法学,也不在司
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问题是在法律实践、伦理实践及政治实践过程中存在的具有贯通性的基本问题。“普遍性与特殊性”是人类实践必然要面临的关系场域,具有鲜明的存在论意蕴。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呈现了辩证法的整体风貌,而这种辩证法的基点则是特殊性,特殊性生成普遍性而又内在地要求普遍性。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展开必然意味着实践智慧的登场,
作为心理学所有分支中发展☆快的领域之一,司法心理学在近几十年来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在大众印象中,这门学科却总是披着一层神秘的面纱,这不仅源自大众对于罪犯及其行为的强烈好奇,侦探小说和影视中频频出现的犯罪心理画像、心理测谎技术也为其蒙上了传奇色彩。司法心理学究竟是如何在实践中指导司法活动的?戴维??坎特在本书中追溯了
《法律人类学论丛》是由中国人类学民族学研究会法律人类学专业委员会与贵州省社会科学院民族法学重点学科发起创办、定期出版的学术读物。该读物以推进法律人类学研究为宗旨,营造浓厚的法律人类学学术研究氛围,倡导规范、严谨的研究方法,为学术界提供一个展示、提高和相互交流的学术平台。法律人类学是一门运用人类学的理论与方法对法律问题进
本书是《司法口才理论与实务》的修订版,版图书出版四年来,已经累计销售八千余册,收到读者的好评。本书再次修订,增加了新的内容,更符合当下司法实践。具体内容包括:章基本思维方法与关键点;第二章司法口才基础性建设;第三章侦查人员司法口才;第四章公诉人员司法口才;第五章审判人员司法口才;第六章律师司法口才
本书是作者2005年在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法律与现代人的命运》一书的修订版。该书又是在作者的博士论文《迈向法律的社会理论》的基础上修改而成。此次修订作者把其硕士论文法治的可能性及其限度、博士论文迈向一种法律的社会理论以及1990年代的一篇相关文章法律解释的社会建构的内容整合成一本书,以《法学是一门社会科学吗?》为题推出。
本书在习见的法制史研究方法之外,尝试以文化解释的方法讲述中国古代法律传统。作者认为,法律的理念与实践都是秉有意义的文化符号。法律所揭示的,不仅是特定时空中的生活样态,也是特定人群的心灵世界。而且,正像文化具有不同类型一样,作为特定社会与文化一部分的法律,也具有不同的性格和精神。作者开篇即讨论中国古代形成的特殊路径,由中
法学新苗:京师法学优秀学士论文荟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