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理学史》第一卷叙述的重心是先秦时期儒、道、墨、法四家的法理学。在先秦诸子中,韩非的法理学既可以代表先秦法家法理学的终点,又可以代表整个先秦时期中国法理学的终点。以先秦诸子的法理学为基点向上追溯,可以发现,早期中国还存在一个更加古老的法理传统,那就是商末周初之际由吕尚和周公分别代表的法理传统。不唯如此,中国法理学
《法理学及其他》分为上、中、下三篇,是作者对法理学相关问题的思考。上篇法理学与法学,介绍了中国法理学的演进、法学基础理论课程改革、行为法学有关问题、法治和法学发展、法学教育和法律人才等内容;中篇权利的法理学思考,分析了生命权、平等权、人道权、少数群体的权利、公民权利的法律保障方式等历久弥新的权利议题;下篇法理学的引申,
《法与价值》分为上下两篇,上篇法理探讨分论法的继承性、法的阶级性和社会性、法律权威、世界视野中的中华法文化等;下篇价值思考包括论法的价值、法的价值主体、社会协调发展与法的价值观转换、法的价值观的差异与趋同、法的价值实现及其法治要求、构建和谐社会的法治价值、平等是法律的基本属性、西方法律正义论辨析等。
凯尔森纯粹法的核心理论问题——也是隐藏最深和最难被发现和把握的一个问题——是,他要通过其理论创新回答如何在多元的现代社会通过法律证护人的意志和自由。凯尔森所采用的方法是通过“纯粹”让“规范”重新回归,让人的意义或意志重新成为法理论的中心。总的看来,凯尔森的法律科学重建同时面临两个任务:一是让法律科学获得独立,同时又不能
拜占庭帝国作为罗马帝国的延续,不仅在疆域上囊括了帝国东部大部分领土,在政治和法制上也进一步继承和发展了其政治模式和法律制度。因此,法在拜占庭帝国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各朝皇帝均积极致力于法律编纂活动,如《狄奥多西法典》和《民法大全》构成了罗马帝国晚期(早期拜占庭帝国)向中世纪拜占庭帝国转型阶段的重要成果。伊苏里亚王朝《法律
布莱恩·莱特是美国法律现实主义的杰出哲学阐述者,也是法理学议题自然主义转向的核心人物。《自然化法学》汇集了莱特在此领域得到广泛关注的重要作品,并补充了他为此书专门撰写的长篇导言与两篇后记,是莱特在法理学领域得到公认的代表作。本文集涵盖了一般法理学、司法裁判、法律现实主义、奎因自然主义哲学、法律与道德客观性
本书基于比较法学的视角,以我国近年在公法学理论与实践中的前沿议题为切入点,将中日两国在行政法与部分宪法领域的相关研究作为主要内容,涵盖了公法学理论的发展脉络和基本特质、行政法法源、行政组织机构、行政行为理论、行政诉讼制度及部门行政法等多个方面,旨在营造对公法学中的一些基本概念与研究范式进行重新审视的话语空间。作者力求既
《法理》第15辑设有专题研讨1大众传媒普法与法学的人文性专题研讨2作为法学范畴的家特色栏目人工智能与计算法学论文案评5个栏目、20篇文章。内荣涉及法律感觉与普法教育、法律与文学、家概念的法学意义、人工智能在司法中的应用、法教义学的实务路径、国际法与国际环境法领域的法律原则适用等前沿热点问题。本期所收文章多属于交叉学科研
罗纳德·德沃金是近四十年来公认的最重要、最具争议的英美世界法理学家之一。本书分为十二章,从对法律实证主义的批判、唯一正确答案命题、法律解释论、宗教与生命等方面全面而洗练地介绍了德沃金的思想,增补了对德沃金近作《刺猬的正义》的讨论,并更新了德沃金著述的完整题录。
本书为上海市法学会编纂的《上海法学研究(2024.2总第12卷)》,总共分为6个专题,每个专题侧重点不同,分别为智慧法治、新兴权利、法学前沿、法治实务、法治文化、法律研究。在智慧法治专题中主要介绍了国外对于人工智能产生的责任问题与案例的相关研究,新兴权利专题中主要研究个人信息保护、平台责任,法学前沿专题中主要研究国内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