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敢相信吗?法学院培养的学生大多数其实是“半成品”,一直不太能满足社会的需要。原因在于目前绝大多数法学院只能教给学生一套完整的法学“知识体系”,至于如何用知识解决问题及其背后的法律思维,法学院是不教的。理由是——不会! 这种以知识传递为主的法学教育,随着向市场推出的“半成品”越来越多、行业内卷、竞争加剧以及人工智能挑
威廉•布莱克斯通爵士的《英格兰法释义》是法律史中关于英国法的最有影响的著作,本书试图在对布莱克斯通的问题意识进行考察的基础上,集中讨论布莱克斯通对英格兰法所做的体系化努力,并试图将这种体系化努力置于整个普通法传统乃至一般法律哲学的背景之中,从而最终廓清布莱克斯通在普通法传统和法律思想史中的位置。具体内容如下
本书是一部有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专著,原书编者:布莱恩特•加斯(BryantGarth)|格雷戈里•沙弗(GregoryShaffer)。本书内容如下:第一编介绍,包括第一章法律教育全球化:批判视角下的反思。第二编法律教育改革的跨国进程,包括第二章战略性慈善与国际战略福特基金会与对法学院及法律教
北京大学法学院和国际法学院南北联动,创办《北大法学小课堂》,旨在将法学教师们平日在北京大学和全国其他法学课堂中给学生们传授的学问之道收集汇编,给初学者们提供一本可亲的读物。 本书力图打破信息差壁垒,涵盖了各个学科的老师们的课堂教学精华,从细致入微的备课讲义,到手把手教学的案例分析、主观题写作、模拟法庭培训,还有难得一见
《法治论坛》是由广州市委政法委主管、广州市法学会主编、法律出版社出版的连续性出版物,2006年创办,宗旨是结合我国法治建设实践开展应用研究和对策研究,探讨法治建设进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供法学理论支持和法律对策支撑。
本书主要通过对法律推理诸多面向的讨论来探讨什么是法律推理,或者说法律推理究竟有何特点这一问题,并兼及作者对法律的特征与本质的理解。主要观点如下。其一,法律具有形式性,法律推理具有依规则推理的特征。在英美法的语境中,规则主要是指成文法规则和先例规则。因为法律规则具有稳固的一般性,所以依据规则的推理具有推定的排他性。在通常
罗马帝国覆灭已久,但罗马法在欧洲法律思想和政治思想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其蕴含的法治精神已成为欧洲文化的基本价值理念之一,超越了时代和地域的界限,至今仍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书以时间为经、以地域为纬,追溯罗马法从古罗马时代至20世纪的发展历程,包括罗马法在罗马帝国崩溃后对日耳曼民族习惯法、中世纪共同法、教会法、近代早期
本书对法伦理精神哲学形态的基本概念进行梳理、分析和界定,对法伦理精神哲学形态的三大部分内容逐一进行研究,并对法伦理精神哲学形态的实现机制进行具体探讨,从而形成合理的法伦理精神哲学形态言说系统,并期望能在实践中发挥有效作用。
《中山大学法律评论》为中山大学法学院创办于1999年的学术集刊,每年出版一卷两辑,系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集刊。
西塞罗是古罗马著名的政治家、哲学家,曾担任罗马共和国的执政官。西塞罗的《论法律》是西方法哲学的经典,是沟通古希腊哲学与罗马法的桥梁。《论法律》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就有了中译本,但中文学界至今还没有针对《论法律》的解读著作,《法律与理性西塞罗<论法律>解读》的编译出版可填补这一空白。本书是一部针对《论法律》的解读文集,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