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独特的视角,具体而细密地分析了宋、元、明时期的法律制度与文化。法律有限,人之情理无限,制度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元代,成文法典缺失,这一时期的汉族士大夫采取了怎样的应对措施?政治和法律之间是怎样的关系?作者从具体个案入手,对这些问题予以了深入探讨。作者以活法描述中国古代的司法特点。活法并非随意的司法,而是将各种调整的
本书用简明易懂的语言概括并批判性地评论了当代著名法学家哈特凯尔森、菲尼斯、富勒、德沃金等人的法律理论,对正义、惩罚、权利、权威、普通法推理、成文法解释、道德的法律强制、守法的义务等法哲学中的基本主题和原理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讨论,也对20世纪以来异军突起的研究法律和法律教育的一般性方法进行了评介。作为现代分析法学第三代学人
本书是《沃格林全集》第27卷。本书是沃格林唯一有关法的全面而系统的作品,也是他的成熟期作品。书中指出,法不可能有脱离社会历史的历史,法表征了这一社会的秩序,其精髓或本质正是社会结构,法正是社会结构之法。
1942年的1月,庞德受圣母大学法学院之邀,依次发表了题为《何谓自然法》《理性与强力》《法制史上的自然法》及《哲理法学派的未来》的四篇系列演讲。后来,这四篇演讲以《自然法的复兴》的名义予以出版。该书围绕自然法这一核心概念,细致梳理从古希腊到现代政治哲学有关自然法的哲学阐释。庞德从社会学法学的学术立场出发对哲理法学派、历
本书是第一本从法律意义上研究古代“名”思想的论著,讨论了“名”概念的起源与演变、“名”与法的内在关系、“名”及其衍生概念的法律意义,以及诸子百家“名”思想中蕴含的法律意涵。“名”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极具特色的重要范畴。本书认为,“名”是传统法哲学最核心的概念之一,甚至可称为“元概念”。“名”表达了法则、规范、标准、职
本书是一部法学学术研究论文集,包括民商事法律、经济法学、刑事法学、诉讼法学、法律适用等内容,具体如下:论股权代持协议的法律效力、数据可携权的本土化实践与实务运用的若干问题、企业破产程序中的刑民交叉问题、“双碳”背景下私募股权投资法律问题探析、外观设计专利评价报告制度的困境与对策探析、公司治理制度改革研究、互联网金融仲裁
《中山大学法律评论》为中山大学法学院创办于1999年的学术集刊,每年出版一卷两辑,系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集刊。本辑以“法理学与裁判方法的反思”为主题,包括相关成果5篇,即高宇关于法理学的“语言转向”的反思,王荣余对麦考密克的“制度性事实”理论的阐释,欧丹对法官回避“其他不当行为”条款适用方法的重构,蒋
本书根据党的十九大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目标、理论的新提法,对“立法原则和立法的指导思想”、“立法与利益”、“立法民主化与公众参与立法”等章节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改写。全面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立法的理论指导思想的基本规定。
本书以作者个人的法社会学研究经验为主线,带领读者检读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法社会学经典著作,从而推演和呈现出法社会学研究的思想及方法。透过本书,读者可以了解法社会学是什么,做什么以及怎样做,省思法律与社会之关系,以及这背后深层次上的法律观及社会观。数字科技浪潮呼啸而来,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之下,让我们通过本书再思过往、回溯经典
容隐是指庇护亲属的犯罪行为,帮助其逃脱法律制裁。这种因私废公的行为被确定为法律权利,若在主张个人权利为国家权力之本的近代社会,尚属正常,但出现于强调君权至上的中国古代,则显得有些超前,不合时宜。那么,在中国古代社会,设立容隐制度的目的何在?社会文化与国家司法是否做好了真正接受这一制度的准备?容隐行为的正当性是否会被真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