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蒂论合同法.
本书精选清一代从乾隆十九年(1754年)开始,历嘉庆、道光、咸丰、同治、光绪、宣统各朝,直到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形成、现由龙泉驿区档案馆收藏的契约文书,共计293件。这些契约文书见证了客家社会中诚信的流行状况,再现了古代民事契约精神是如何在客家地区一脉相承的。
多年来,司法研究一直是法史研究的薄弱环节。以往论述古代司法的著述,多是依据立法方面的资料静态地描述古代司法制度,而对司法运作和实证资料考察不够。本文献的编撰和整理给人们提供有关古代司法指导原则、办案要略和司法运作方面的资料,收入唐、宋、元、明、清代表性的司法指南文献七十二种。第一、二、三册收入唐至清代办案要略和操作规则
本书收录民国时期(1912年1月至1949年9月)出版的司法类文献,按原样影印出版。
《司法公报》收录了1912年-1948年司法B和司法院出版的官方公报。88册.精装16开,影印出版。公报分为两部分,一是北京民国政府司法公报,由(北京)司法B公报处编辑,时间从1912年--1928年共246期。二是南京民国政府司法公报,由(南京)司法院秘书处编辑,1927年--1928年19期,1929年--1931
《北京商业契书集(清代·民国)(套装全2册)》收录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图书馆藏清代、民国时期契约文书四百件。清代、民国分编两册,各二百件,均按时间顺序编排。两册分别附录《北京商业契书集筒表》,书末附录《名词索引》。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10卷本)》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十卷本)课题的成果,该课题被教育部确立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同时也被新闻出版总署确定为“‘十一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10卷本)》凝聚了全
宪法路是中国国家社会的转型路。一八九八年康有为上书光绪皇帝,乞求“上师尧舜三代,外采东西强国,立行宪法,大开国会,以庶政兴国民共之,行三权鼎立之制,则中国之治强,可即日待也”,拉开了近代中国的制宪序幕。 由于民国初期的中国,始终处于战乱频繁和各派系军阀轮流执政的混乱局面,加之这批政府出版物有许多非卖品
《明清法制史料辑刊》计划分为三编,第一编为地方公牍类,第二编为刑案说帖类,第三编为律例类。本次先推出第一编,主要以地方官府和地方官为中心,收入各类地方公牍史料共三十七种。本书所收公牍,既有与司法审判直接相关的判牍,也有与地方官府其它各项制度和事务相关的官方文书,因此,本书所谓的“公牍”是就广义上的法制史而言,并不局限于
民国北京政府制宪史料(全16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