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皮策勒教授近年来基于WAB文献研究的结晶。维特根斯坦曾说过,“人们真的应当如写诗那般撰写哲学著作”。皮策勒教授在该书中尝试从维特根斯坦遗作文本的考察出发,来解释维特根斯坦的那个陈述所表达的真实含义,同时他还力图论证为何那个陈述是对维特根斯坦哲学一种正确的描述。进一步说,那个陈述还跟维特根斯坦的如下观点存在着联系:
本书力图将如下两种阐释路径进行对比考察:(1)维特根斯坦提出了一种意义/含义理论(atheoryofsense)。这种意义理论针对那些受到责备的言语行为所提出的外部标准给出了详细说明。然而阐释者们指出,维特根斯坦的意义理论是无意义的。因此,第一种阐释路径出现的基础就是,阐释者对上述有关意义理论的无意义性(nonsens
维特根斯坦在其生命的最后几年中曾对他所谓的“面相”(aspects)的感知主题进行过艰深的思考,而且这一主题给维特根斯坦的哲学研究带来了诸多麻烦。在巴兹教授看来,维特根斯坦式的面相观念并不接受任何传统哲学中有关面相观念的二分法。换言之,面相既不是主观的,也不是客观的。面相会给我们呈现出可以感知的整体性和感觉。按理说,它
布翁孔帕尼助理教授在本书中考察了维特根斯坦哲学中的“生活形式”(formsoflife)理念。虽然学界对维特根斯坦的“生活形式”理念存在着大量讨论,但是,对于维特根斯坦使用“生活形式”理念到底想要表达何种意义而言,这在阐释者当中仍然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在布翁孔帕尼助理教授看来,维特根斯坦只是在为数不多的地方使用过“生
路德维西·维特根斯坦是20世纪受到国内外哲学届最为广泛地解读和研究的哲学家之一。然而,除了其早期哲学著作《逻辑哲学论》之外,那些以他的名义出版的著作全部是从编者他留给后世的哲学文稿中编辑和出版而来的,包括《哲学研究》。通常,国内外学界普遍认为《逻辑哲学论》和《哲学研究》是“早期”和“后期”维特根斯坦哲学的主要代表。然而
恩格尔曼在本书中的研究起点是,从分析哲学史和当前学界有关《逻辑哲学论》的研究文献中挖掘出相关难点和争论。同时,他在考察过程中以罗素哲学为背景。此外,他将上述研究奠基于该书所提出的“梯子结构”,而这个结构又是通过维特根斯坦对全部小节独特的数字编号系统表达出来的。简言之,该书从如下三条主线展示出了《逻辑哲学论》所蕴藏的核心
本书是赫茨伯格教授有关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的最新成果。该书主要考察了维特根斯坦哲学中的两个核心概念——“标准”(criteria)和“实践”(practice)赫茨伯格教授指出,在1950到1970年代的众多维特根斯坦阐释文献当中,大部分学者将“标准”词项当作是理解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的一个关键点。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研究工作
库塞拉教授在本书中所做的工作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他尝试勾勒出早期和后期维特根斯坦有关逻辑的哲学观点。就逻辑对哲学所具有的方法论维度的重要性而言,维特根斯坦给出了自己的理解,而该书力图对维特根斯坦的理解提供具有说服力的解释。就逻辑主题而言,早期维特根斯坦的有关思想可以理解为,他对弗雷格和罗素的逻辑思想进一步的发展。相
本书为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本书力图超越传统“技术—问题”研究范式,依据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深入剖析道德变迁背后深刻的社会历史根源。在横向上,从道德变革的技术(生产力)支撑、社会经济基础、社会组织与社会文化四个维度;在纵向上,通过农业社会、工业社会、信息社会的对比,解答“道德变革从何而来?”以及“道德变革往何处去”的
本书通过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和中国传统“和而不同”哲学智慧的结合对文学阐释学的基本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悖论阐释学这一新命题。它梳理文学注释学、普遍阐释学、现象学阐释学、批判阐释学、后现代阐释学等文学阐释学的基本形态,对哈贝马斯的审美规范性阐释学进行批判,对卢曼的差异性交往的文艺理论展开讨论,对赫勒的后现代阐释学进行仔细辨析,